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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文件内民政批〔2000〕65号》

知识类型:专题
记录标识号:051235020230000125
内容出处:乌海市地名志
专题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文件内民政批〔2000〕65号》
专题分类:政治
描述:关于撤销乌海市国营东风农场、巴音陶亥农场设置东风乡的批复 乌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市国营东风农场、国营巴音陶亥农场合并改设乡级建制报告》(乌海政发〔1999〕54号)收悉。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你们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两国营农场合并改设乡,乡名命为:东风乡,隶属于海南区人民政府。 二、东风乡行政区域总面积为326.3平方公里。 二、东风乡人民政府驻地设在原东风农场场部。 四、设置东风乡后管辖原有的2个村民委员会和拟将原生产队改建的22个村民委员 会。 五、东风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管辖范围为:东与伊克昭盟鄂托克旗乌珠尔镇、阿尔巴斯苏木接壤,南与巴音陶亥乡毗邻,西与乌达区、宁夏石嘴山市隔河相望,北至乌达黄河公路大桥南两公里处,具体走向均以你市此次上报的1:5万东风乡行政区划图为准。 六、撤并农场设置乡后,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内冡古自治区民政厅二〇〇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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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地名志

责任者:乌海市民政局 出版者: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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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乌海市国营东风农场、巴音陶亥农场设置东风乡的批复

乌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市国营东风农场、国营巴音陶亥农场合并改设乡级建制报告》(乌海政发〔1999〕54号)收悉。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你们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两国营农场合并改设乡,乡名命为:东风乡,隶属于海南区人民政府。

二、东风乡行政区域总面积为326.3平方公里。

二、东风乡人民政府驻地设在原东风农场场部。

四、设置东风乡后管辖原有的2个村民委员会和拟将原生产队改建的22个村民委员

会。

五、东风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管辖范围为:东与伊克昭盟鄂托克旗乌珠尔镇、阿尔巴斯苏木接壤,南与巴音陶亥乡毗邻,西与乌达区、宁夏石嘴山市隔河相望,北至乌达黄河公路大桥南两公里处,具体走向均以你市此次上报的1:5万东风乡行政区划图为准。

六、撤并农场设置乡后,人员编制和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内冡古自治区民政厅二〇〇〇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