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黄河中上游东岸,地域辖今乌海市海勃湾区和海南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海勃湾地区从未单独设置过政权建制,而是分别隶属历史各朝代、部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勃湾地区属伊克昭盟鄂托克旗第三区(今阿尔巴斯苏木)的一部分。1955年从鄂托克旗分出,设桌子山矿区办事处,驻地拉僧庙。1959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桌子山矿区办事处,建立桌子山矿区委员会,隶属伊克昭盟直辖。1961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海勃湾市,驻地海勃湾,为伊克昭盟直辖市。东至鄂托克旗阿拉巴苏苏木千里山以西,南至鄂托克旗巴音陶亥乡原界石嘴山渡口,西以黄河为界,北至杭锦旗交界达勒更沟、距离黄河以东12千米。1976年1月,撤销乌达市和海勃湾市,合并成立乌海市,直属内蒙古自治区管辖。海勃湾市分设为海勃湾和拉僧庙2个办事处,均为乌海市的派出机构。海勃湾办事处驻海勃湾,拉僧庙办事处驻拉僧庙。1980年1月,海勃湾办事处和拉僧庙办事处分别改设区,执行国家县一级行政机构的职能。
海勃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