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街道办事处设置老石旦镇的批复
乌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乌海政发〔1999〕22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卡布其等八个办事处改设镇级建制的报告”和乌海政函〔1999〕21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区老石旦办事处改设镇级建制的函”收悉。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你市人民政府撤销海南区老石旦街道办事处改设老石旦镇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老石旦街道办事处改设老石旦镇,总面积58平方公里。
二、老石旦镇人民政府驻地设在原街道办事处所在地。
三、撤销街道办事处改设镇后隶属关系和管辖范围不变。原街道办事处管辖的12个居民委员会归老石旦镇管理,实行镇管居民委员会的管理体制。
四、老石旦镇的行政区域界线为原办事处的行政区域界线。以你市此次上报的1:5万“老石旦镇行政区划图”为准。
五、撤销办事处设立镇的一切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市和海南区自行解决。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