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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960年1月,内蒙古交通厅颁发《公路养护暂行规定》,对公路养护按技术性质和工作量划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并根据公路使用性质将公路划分为主要干线、干线、一般路线、公社公路、专用公路。